股份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股份激励计划于2025年12月24日获公司特别股东大会正式通过及批准[2] - 采纳日期为2025年12月24日[3] - 行使期内所有期权不迟于授出日期后10年期间的最后一日自动失效及届满[3] - 奖励期为自采纳日期当日起计算的十年期限[3] - H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4] - 内资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4] 计划管理 - 本计划由董事会、管理委员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依据规则管理,其决定具约束力[10] - 董事会可全权决定将管理权力授予管理委员会,也可随时撤销授权[10] - 董事会可任命人士负责奖励股份授予等工作[12] - 董事会及管理委员会有权解释、修改、决定奖励相关事宜[12] 授予限制 - 公司董事或授权人不因善意错误判断担责,公司赔偿相关费用[12] - 授予董事等人员奖励须获独立非执行董事批准并遵守规则[12] - 公司在多种情况下不得向选定参与者授予奖励[12][15] - 公司在披露内幕消息等情况下不得授出奖励或给予指示[15] - 授予奖励前60日(年度业绩)或30日(半年度等业绩)内有限制[15] 奖励类型及归属 - 涉及授予期权和受限制股份单位[17][18] - 涉及奖励的归属问题[19] - 行使价不低于H股股份在期权授予日期的收市价及紧接期权授予日期前五个营业日的平均收市价的较高者[20] - 归属期不得少于12个月,但在特定情况下向雇员参与者授出的奖励归属期可少于12个月[20] - 授予的奖励可附带混合或加速归属期安排,如12个月内均匀渐次归属[23] - 授予奖励的归属及持有期合共超过12个月[23] 成本承担 - 公司承担奖励股份及相关收入转移产生的印花税或其他直接成本及开支[23] - 选定参与者承担归属后出售奖励股份产生的税项或其他直接成本及开支[23] 股份调整 - 若公司股本发生资本化发行、供股、分拆、合并或削减,董事会可调整奖励股份数量[36] - 资本化发行及股本拆细时,调整后奖励数目Q = Q0 × (1+n) [36] - 供股时,调整后奖励数目Q = Q0 × P1 × (1+n) ÷ (P1 + P2 × n) [36] - 股份合并时,调整后奖励数目Q = Q0 × n [38] 限额规定 - 计划授予期权及奖励发行的最高新H股股份总数不得超采纳日已发行股份(不含库存股)的10%[41] - 授予某选定参与者的奖励在12个月内发行及将发行股份超同类已发行股本(不含库存股)1%,需股东大会批准[41] - 向董事等授予奖励(非期权)在12个月内发行及将发行股份超同类已发行股本(不含库存股)0.1%,需股东大会批准[41] - 向独立非执行董事等授予期权或奖励在12个月内发行及将发行股份超同类已发行股本(不含库存股)0.1%,需股东大会批准[41] - 更新计划授权限额后,授予奖励及期权发行股份总数不得超批准日同类已发行股本(不含库存股)的10%[41] 计划修改与终止 - 计划重大修改、利于选定参与者的特定修订、更改条款权力修改须股东大会批准[45] - 变更不得对选定参与者现有权利产生不利影响,符合法规或更正笔误除外[45] - 授出奖励条款修改须经原批准主体同意,按既有条款自动生效或符合法规等情况除外[45] - 计划在奖励期结束或董事会决定的提前终止日期终止,不影响参与者现有权利[45] 其他规定 - 公司承担设立和管理计划费用,相关归属日期股份转让印花税和登记费也由公司承担[45] - 合资格人士通知在公司收到前不视为已送达[46] - 公司和集团成员对合资格人士因特定原因不能参与计划等情况概不负责[46] - 计划条款独立,不可执行条款处理方式及不影响其他条款执行力[46] - 奖励失效选定参与者无权获赔偿[46] - 计划按公司章程及适用法律法规运作[46] - 选定参与者参与计划同意集团成员或第三方处理其个人资料[46] - 就《上市规则》规定事宜表决,未归属奖励股份持有者一般放弃投票权[46] - 选定参与者一般不因奖励享有股东权利,归属后才享有相关股份收入等[46] - 奖励归属时转让的股份与其他缴足股款H股享有同等地位和权利[46]
微泰医疗(02235) - 展示文件-股份激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