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丰电子(300666) -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融资进展 - 2025年7 - 10月公司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议案,聘国泰海通证券为保荐机构[2] 资金存储余额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可转债募资存储余额3025.94万元[5]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资存储余额38613.70万元[6]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广东江丰在农行余姚城东支行存储余额305.11万元[5] -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武汉江丰在中行余姚分行存储余额2691.34万元[5]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在中行余姚分行存储余额29.50万元[5] 协议相关 - 公司与国泰海通证券及多家银行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4] - 甲方支取超5000万元,乙方应通知丙方并提供清单[9] - 乙方连续三次未履职,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9] - 协议签署生效,至专户资金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失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