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组成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1/3以上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总数不少于3名,至少1名具备专业资格或专长,至少1名通常居于香港,且至少有1名女性董事[5] 委员会要求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应占1/2以上,审计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提名委员会主席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且含两种性别的委员,审计委员会至少3人,全体为非执行董事,至少1名具备专业资格或专长的独立非执行董事[5]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8] - 特定主体提议时,董事长应在十日内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9]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四日、三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可缩短或豁免定期会议通知时限,紧急情况可随时发通知[11] 会议变更 - 定期会议通知发出后变更事项或提案,应提前三日发书面变更通知,不足三日会议日期顺延或取得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后按期召开;临时会议通知发出后变更需事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记录[16] 会议出席 - 董事会会议须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通过电话或其它电子通讯设施参加且能相互通话视为出席[16] -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应书面委托其他董事出席,未出席亦未委托视为放弃投票表决权,委托书应载明相关事项[19] 关联交易审议 - 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关联董事也不得接受非关联董事委托;董事不得全权委托且授权不明,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委托[23] 会议决议 - 董事会临时会议可用视频、电话等方式进行并决议,也可不经召集通过书面决议,经全体董事传阅且取得规定人数签署后生效[22]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现场会议可投票或举手表决,视频等方式会议应投票表决[31]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特殊情况从相关规定[34] - 董事回避表决时,关联董事表决权不计入总数,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32] 提案处理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董事会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35]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情况,会议应暂缓表决,提议董事需明确再次审议条件[39] 会议记录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届次等多项内容,与会董事和董事会秘书需签字确认[39] 决议落实 - 董事长应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实施情况并在后续会议通报[42]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十年以上[45] 规则生效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H股在港交所挂牌上市日起生效,原《董事会议事规则》失效[52] - 本规则与相关规定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53]
悦康药业(688658) -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