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凯股份(603829) - 洛凯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董事会秘书聘任 - 公司应在股票上市或原任董秘离职3个月内聘任董秘[7] - 董秘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7] - 董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7] 董秘任职限制 - 近3年受证监会行政处罚者不得担任董秘[5] - 近3年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者不得担任董秘[5] 董秘解聘 - 董秘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职,公司应1个月内解聘[8][9] - 董秘出现不适任情形,公司应1个月内解聘[8] 其他规定 - 公司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秘履职[7] - 公司应设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秘负责管理[11]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和修改[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