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联集成(688469) -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芯联集成芯联集成(SH:688469)2025-12-05 18:02

董事选举制度 - 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应采取累积投票制[3] - 董事会等可征集投票权[4] - 累积表决权票数计算方式[7] 表决与当选规则 -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分别进行[7] - 当选董事得票需超出席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12] 特殊情况处理 - 得票相等且超规定人数需再次选举[12] - 当选人数未超二分之一选举失败,两个月内重开股东会[13] - 当选人数超二分之一但不足应选人数,可就缺额再选[14] 其他规定 - 采用累积投票制应在股东会通知说明并公告披露[16] - 实施细则自股东会决议通过生效实施[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