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信息 - 2003年7月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6000万股A股[4] - 2025年10月28日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720,614,400股H股(含行使超额配股权发行的89,015,600股H股)[4] 股本结构 - 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474,390,037元,修订后为人民币9,195,004,437元[4] - 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为9195004437股,其中A股8474390037股,H股720614400股(含行使超额配售权发行的89015600股H股)[5] 股份转让与股东权利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相关机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7]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3等多种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成员从7名增至8名,新增1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为3名[16] -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会议,会议召开前14日书面通知相关人员[19] 交易与担保 - 交易相关指标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净利润、主营业务收入等的比例为10%以上(含10%),不超过20%[17]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以上(含0.5%),不超过5%[18] -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做出决议[18] 利润分配 - 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可供分配利润的5%[24]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24] -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优先现金分红[23] 章程修订 - 2025年12月5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相关规则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1] - 修改公司章程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7] -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7]
三一重工(600031)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