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工(600031)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人员设置与任期 - 公司设总裁、执行总裁等职务[2] - 总裁及高管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7] - 兼任高管的董事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8] 会议与报告 - 总裁办公会例会每月召开一次[23] - 总裁原则上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工作[25] - 董事会要求时,总裁5日内按要求报告[26] 任职限制 - 有犯罪判刑等情况不能担任高管[5] 报告内容 - 公司需报告中长期规划等情况[30] - 公司需报告重大纠纷及突发事件[30] 细则说明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1]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