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工(600031)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工作目的 -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优质投资者基础[3][4][5][6][7] 管理原则 - 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9] 服务对象 - 投资者、证券分析人员、媒体、监管机构等[13] 沟通内容 - 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多方面[13] 工作渠道 - 通过官网、新媒体等多渠道开展工作[14] - 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和运维[15] 信息披露 - 应披露信息须在指定报纸和网站第一时间公布[14] 现场沟通 - 安排投资者现场参观沟通,避免其获取内幕信息[15] 说明会情形 - 业绩、现金分红、重大事项说明会等[19] 调研要求 - 接待调研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2] - 与调研方沟通需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3] - 形成调研书面记录,可录音录像[26] 平台管理 - 关注上证e互动平台信息,专人回复咨询[26] 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组织和协调工作[27] - 证券事务部具体实施工作[27] 工作内容 - 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多项职责[28] 辅助措施 - 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工作[38] - 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培训[30] 制度生效 -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