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工(600031)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8] 内幕信息知情人 - 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董监高[12] 档案管理 - 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应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5][18] - 完整档案送达时间不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8] - 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21][31] 报送要求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关档案至交易所[21] - 重大事项公开披露后5个工作日内报相关资料至监管机构备案[22] - 专门责任人报送相关情况时限为事项重要时点当日[25] - 内幕信息知情人变动后2个工作日内向监管机构重新报备[29] 信息披露 - 各部门报送年报信息时间不得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25] - 业绩快报披露内容不得少于向外报送信息内容[25] 违规处理 - 相关负责人未履职视情节采取措施[36]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董事会视情节处理并移送线索[37] - 股东等泄露信息或交易公司移交线索并追偿损失[35] - 中介服务机构违规公司可解除合同等[36] - 内幕信息知情人受处罚公司须报送备案并公告[36] 保密协议 - 乙方对知晓内幕信息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等[59][60] - 协议自签署日生效,双方承担保密义务[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