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工(600031)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制度规范暂缓与豁免信息披露行为[2] - 涉及商业秘密、国家秘密等信息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3][4] - 特定事项可豁免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5][6] 申请流程 - 各部门及分、子公司申请需向董事会秘书书面申请并填审批表[8] - 申请材料含事项说明、符合条件原因等内容[9] - 证券事务部审核后报董事长审批,未通过及时披露[10][16] 其他规定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需登记,材料保存不少于十年[10][17] - 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1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5][16] 保密要求 - 保密承诺函要求知情人遵守制度并保密,不利用信息买卖证券[19]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采取一事一记方式记录[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