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准则与范围 - 投资准则含战略引领、依法合规等八项原则[4][5]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级参控股企业投资管理[6] - 投资分股权权益性和经营性投资两类[7][8] 审议规则 - 投资项目总额超公司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须股东会审议[11][12] - 收购、出售资产成交金额达公司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以上须股东会审议[12] - 收购、出售资产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50%以上须股东会审议[12] - 关联交易投资总额或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超公司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须股东会审议[13] - 单个购买、出售资产项目与先前决策项目累计致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议[13] - 投资项目总额占公司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20%以下、5000万元以上须董事会审议[15] - 收购、出售资产成交金额达公司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以下、5000万元以上须董事会审议[15] - 预计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低于50%[16] - 境外投资等项目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以下[1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19]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以上、低于5%[19] 其他规定 - 投资项目投资额超决策额度10%以上或绝对金额超300万元需重新履行投资决策修正程序[24] - 董事会下设发展战略与投资审议委员会研究并提建议[19] - 项目承办单位对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形成闭环体系[22] - 公司每年定期评估投资项目并建跟踪档案[28] - 重大投资项目实施后相关负责人签项目责任书[32] - 公司建立投资业务问责机制[30]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战略投资中心执行[35]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023年10月27日旧制度废止[36]
佛塑科技(000973) - 佛塑科技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