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智家(000785)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居然智家居然智家(SZ:000785)2025-12-05 18:32

财务资助审议规则 - 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决议且披露[8] - 单笔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形,审议后提交股东会[8] 特殊情况处理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时,审议后提交股东会[8] - 十二个月内累计超净资产10%,审议后提交股东会[8] - 为特定子、参股公司资助,关注其他股东是否按比例资助[9] 资助限制 - 不得为关联法人和自然人提供资助,关联参股公司有条件可资助[11] 管理与监督 - 财务预算管理部负责日常管理,证券事务部负责信息披露[13][14] - 内部审计机构检查监督并提交报告给审计委员会[14] 其他规定 - 逾期款项收回前,不得向同一对象追加资助[17] - 制度自2025年12月4日董事会审议通过起生效[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