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审议与生效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于2025年12月4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1]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0] 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况应提交股东会审议[6][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应提交股东会审议[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7] - 购买或出售资产,累计计算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 审批决策 - 未达上述标准及章程规定标准的对外投资由董事长审批决策[9] - 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授权,不能超过董事长的审批权限[26] 评审小组 - 战略和投资评审小组成员由公司经营班子成员等组成,CEO任组长[9] - 战略和投资评审小组原则上采取集中会议形式,多数通过原则[16][17] - 战略和投资评审会议经出席会议二分之一以上(不含二分之一)成员并组长同意可通过项目投资[17][18] 其他规定 - 审计委员会监督内部审计机构最少半年对对外投资实施情况检查一次[14] - 公司购买或出售股权按所持权益变动比例计算相关财务指标适用规定[20] - 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含收益再投资金额)不超投资额度[24] - 公司与其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对外投资,可免按部分规定履行程序,证监会或交易所另有规定除外[26]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31] - 本制度所称“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8] - 公司发生交易适用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达深交所披露标准,可仅披露本次交易并说明前期未达标准交易事项[24] - 公司发生交易适用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达本制度股东会审议标准,可仅提交本次交易审议并说明前期未审议交易事项[25] - 公司已按规定履行义务的交易,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已披露未履行审议程序的交易,仍纳入累计计算[25]
居然智家(00078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