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德红外(00241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高德红外高德红外(SZ:002414)2025-12-05 18:47

人员辞任 - 董事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董事长辞任视为辞去法定代表人[4]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收到时生效[4] - 董事辞任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法定代表人辞任30日内确定新人选[5] 人员解聘 - 无正当理由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董事可要求赔偿[6] - 解聘财务负责人需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6] 任职限制 - 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情况不得担任董高人员[6] 履职要求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或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撤换[8] - 董高人员任职期间出现特定情形,应按规定解除职务[9] 离职管理 - 离职董高人员应做好工作交接,配合离任审计[10] - 公司应审查离职董事是否存在未尽义务等情况[12] - 董事和高管应遵守股份变动限制性规定[13] - 离任后两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13] - 离职后半年内董事和高管不得转让公司股份[13] 违规追责 - 公司发现离职人员违规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15] - 追偿金额包括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等[15] - 离职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5]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规和公司制度执行[17] - 制度与新规冲突以新规为准并修订[1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8]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