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德红外(00241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高德红外高德红外(SZ:002414)2025-12-05 18:4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4] - 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本公司候选人[10]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1%以上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 - 独立董事因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11] 信息披露 - 需披露董事、高管候选人受处罚等情况[10] - 提前解除职务应披露理由和依据[11]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9] 任期与职权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0]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5] 审计委员会 - 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16]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8] 工作要求与保障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工作记录等保存十年[20] - 履职遇阻碍可报告,涉及应披露信息可申请披露[24] - 公司承担费用,给予津贴,独立董事无其他利益[24]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抵触时以法规为准[26] - 2024年4月16日制度废止,本制度经审议通过生效[26]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