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达电路(301628) -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公司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8]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并过半数通过产生[8] 会议相关 - 会计年度结束六个月内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16] - 定期会提前5日、临时会提前3日发通知,可免通知期[1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1] - 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3] 职责与权限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11] - 制订的董事薪酬方案报股东会批准,高管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并披露[14] - 委员可质询高管、评估业绩指标[27] 其他规定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可被撤销职务[21] - 委员对未公开信息保密[27]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30][31] - 公司为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二零二五年十二月[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