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达电路(30162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董事离职披露与补选 - 董事辞职公司需两交易日内披露情况[7] - 董事提出辞职后公司应六十日内完成补选[8] 董事离职手续与股份转让 - 董事离职后两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9] - 董事、高管离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移交手续[11] - 董事、高管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5]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董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 [15] - 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5] 其他规定 -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自换届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自动离职[8] - 离职董事、高管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十五日内申请复核[17] - 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