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达电路(301628)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7] - 独立董事应过半数[7]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8]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成员提名与罢免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8]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罢免其职务[28] 职责与工作 - 负责内、外部审计沟通、监督和核查等工作[5] - 对财务报告真实性等提意见,监督整改[13]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24] 会议相关 - 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需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24] - 会议召开前3天须通知全体委员,经同意可免除[24] - 应由三分之二或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5] - 作出的决议,应当经成员过半数通过[29]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等,紧急时可通讯表决[30] 其他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16]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支付[29] - 会议记录等保存期限至少为10年[30] - 公司应在年报中披露其年度履职情况[20] - 细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和修改权归董事会[3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