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润新能(301636)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丹)
任职资格 - 候选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不超1%,非前十自然人股东[7] - 候选人及直系亲属不在持股超5%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8] - 候选人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10] 任职限制 - 候选人担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三家[11] - 候选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六年[11] 其他条件 - 候选人已通过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1] - 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知识,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6] - 候选人及相关人员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6] - 候选人与公司无影响独立性的关系[1] - 候选人承诺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愿担法律责任[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