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统股份(00284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华统股份华统股份(SZ:002840)2025-12-05 19:02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1人[4] -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14] 选举与职权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7] - 董事会主要职权含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投资方案等[5] - 董事长职权含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督促决议执行等[9] 委员会要求 - 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16] 会议规定 - 董事会每年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分别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和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召开,且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20] 表决规则 - 董事会会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25] - 董事会做出普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对外提供担保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关联交易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9] 人员聘任 - 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人选由董事长提名,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报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34] 关联交易 - 关联交易表决时,特定情形董事不得参与表决[36] - 董事关联关系需尽快向董事会披露[36] 通讯表决 - 董事会会议可用通讯方式进行并决议,由参会董事签字确认[39] - 通讯表决需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参与,董事一票表决权[41] 规则生效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