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统股份(00284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2月)
制度适用对象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控人等[2] 重大差错认定 - 年度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净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5] - 业绩预告、快报数据与实际差异幅度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认定为重大差异[6] 责任追究形式 - 包括责令改正等,董高及相关责任人可附带经济处罚[10][13] 制度执行与生效 - 季度报告等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参照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审议通过生效[12][14] 制度目的与流程 - 目的是提高公司运作和年报披露质量,证券部收集资料提方案报董事会审议[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