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统股份(002840)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2月)
华统股份华统股份(SZ:002840)2025-12-05 19:02

关联方界定 - 公司控制或持股 50%以上子公司与关联方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 -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方[5][6]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包括生产经营、资产、投资、债务等交易[9] 关联交易原则 - 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权益等原则[10]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4][1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结果与其他决议有同样效力[17] - 成交金额超 3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 5%的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9]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无论数额大小,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9] - 公司为持有本公司 5%以下股份股东提供担保,参照关联方担保规定执行[19] - 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少于 3 人,关联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9] 交易审批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 30 万元的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20]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 300 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 0.5%的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2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低于 30 万元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批准[20]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低于 300 万元或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批准[20] 评估审计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聘请中介机构评估或审计[22] 额度期限 - 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应超投资额度[22] 日常关联交易 - 公司与关联方首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交易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无具体金额则提交股东会审议[24] - 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以超出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4] - 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4] 文件保管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保管期限为十五年[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