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诺激光(301021)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8] - 需具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验[11] - 有特定持股、任职关系及近12个月内有特定情形人员不得担任[11][12]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2]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4][15] 独立董事职权与履职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7] - 行使特别职权前三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9] - 特定事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人数应占薪酬与考核等委员会成员过半数[19] 独立董事意见与报告 - 发表意见类型有同意、保留等[25] - 对重大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应含相关内容[24] - 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决议时应同时披露[26] - 年度述职报告应包括出席会议等情况[26] 独立董事会议与记录 - 2名以上认为资料不充分可联名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8]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1人召集主持[30] - 应制作工作记录,相关资料保存至少10年[30] 细则相关 - “至少”等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32] - 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32] - 未明确或与法规不一致按法规执行[32] - 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