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诺激光(30102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英诺激光英诺激光(SZ:301021)2025-12-05 19:0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8]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9][13][14]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7]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股东会补充通知[17]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18] 投票相关 - 互联网投票系统9:15开始,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日15:00[19]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33] 决议通过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0]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0]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1] 董事选举 - 董事候选人由上届董事会或单独/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股东提名[34] - 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当选董事最低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半数[35]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8] - 股东会记录保管期限为10年[28]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2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36] - 股东会通过分红等提案,公司将在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38]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股东会决议[39]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41] - 规则未明确或与法规不一致按相关法规执行[41] - 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会批准[41] - 规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