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诺激光(301021)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组成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8] - 设召集人1名,由董事长担任[8] 成员任期 - 委员会成员任期不超过3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过6年[8] 会议规则 - 会议须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会前3日通知参会人员(特殊或紧急情况除外)[14] - 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15]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举手表决[16] 资料保存 - 会议记录等资料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16] 细则说明 - “以上”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18] - 细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