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诺激光(301021)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英诺激光英诺激光(SZ:301021)2025-12-05 19:02

董事会秘书任职要求 - 应具备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取得指定证明之一[8] - 最近36个月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不得担任[9] - 最近36个月受深交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9]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及文件保管等事宜[11]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组织制订相关管理制度[13] - 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13] - 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负责会议记录并签字[13] 会议资料保管 - 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等会议资料保管期限为10年[14] 聘任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6] - 公司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行职责[16] - 任命后1个月内应签署声明及承诺书并报送[18] - 声明与承诺事项重大变化(持股除外)5个交易日内更新报送[18] - 特定情形下公司1个月内解聘[18] - 被解聘或辞职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说明原因[19] - 离任前接受审查并移交相关事项[20] 空缺处理 - 原则上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9]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19] 其他 - 深交所可取消不符合要求的资格[19] - 制度“以上”“内”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1]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