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润新能(301636) - 内部审计制度
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健全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发挥内部审计监督、管理、服 务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 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各内部机构、境内外直属分支机 构、境内外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直属分支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相关责任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立内审部作为公司内部审计的执行机构,内部审计部门对董 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董事会指导和监督内审部工作。内审部在对 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过程中, 应 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 第二章 内审部门及人员设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