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润新能(30163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二) 非独立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 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内部董事指同时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 的非独立董事,系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 员兼任的董事。 (三) 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 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利益相结合原则; (二) 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泽润 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 独立董事: 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