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润新能(30163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泽润新能泽润新能(SZ:301636)2025-12-05 19:02

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 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江苏泽润新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提名委 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 出建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 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