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润新能(30163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泽润新能泽润新能(SZ:301636)2025-12-05 19:02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 关联交易披露与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 30 万元,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4]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 300 万元且占净资产 0.5%以上,按程序披露[14] - 与关联人交易超 3000 万元且占净资产 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披露[14] 关联担保 - 为关联人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担保需反担保[16] 其他规定 - 持股 5%以上股东报送关联人名单[22] - 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重新履行程序披露[22]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22]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披露[23] - 子公司关联交易按公司关联交易披露[23]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5] - 制度由董事会拟订并解释[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