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润新能(301636) - 子公司管理制度
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子公司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系指公司依法设立或投资的,持有其 50%以上的 股权(份),或持股比例虽未超过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 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对其实际控制(即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 公司)。 第三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比例, 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及股权处置等股东权利, 并负有对子公司进行指导、监督和提供相关协助服务的义务。 第四条 子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对公司和其他出资者投入的资本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第五条 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对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