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能电气(300062)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中能电气中能电气(SZ:300062)2025-12-05 19: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760.0663万元[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55760.0663万股,均为普通股[7] 公司治理制度 - 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和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议案[3] - 《公司章程》修订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60]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6项制度修订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62]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7项制度修订或制定无需股东大会审议[62] 法定代表人及股份相关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5]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股东权益及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向法院诉讼[1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子公司相关损失情况提起诉讼[11]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3] - 股东会审议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3] 担保事项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4]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4] 股东大会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5] - 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6] 董事选举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1][22]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23] 董事任职及职责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30]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30] 利润分配 - 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或连续三年累计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该期间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40]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41]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40%[41] 信息披露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39] - 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有关情况,公司将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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