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证券(601236)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红塔证券红塔证券(SH:601236)2025-12-05 19:17

制度修订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历经2016 - 2025年六次修订[1] 任职要求 - 董事会秘书需从事证券工作3年以上[4] - 曾担任证券或金融机构部门负责人有相应年限要求[4] 任职限制 - 近3年受证监会处罚等人员不得担任[4] 解聘与审计 - 董事会秘书特定情形1个月内解聘[6] - 离任2个月内提交审计报告[7] 履职安排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7] - 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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