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胜电子(600699) - 均胜电子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全转[6][7] - 新增无限售股份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计入次年基数[7] - 权益分派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8] 减持与披露 - 计划转让应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8] - 减持完毕或未完毕,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9] - 股份被强制执行,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内容[9] 违规处理 - 违反“6个月买卖”规定,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10] - 董事会未执行,股东可要求30日内执行,否则起诉[10] 买卖限制与通知 - 特定期间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0] - 买卖应书面通知并征求意见,回复5日内出具,获准有效期不超5日[12] 信息申报与报告 - 董高人员相关事项发生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6]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公司2个工作日内填报[17] - 持股比例及变动达5%,按规定报告和披露[18] 违法处罚与报告 - 董高人员违法买卖,证监会处罚,上交所处分[23] - 董事会秘书2个交易日内向宁波证监局、上交所报告[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