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比例不得低于1/3,且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4]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能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6]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能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 - 过往任职因特定情况被解除职务需满十二个月才能再被提名[6]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8] - 在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8]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2]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提名[12] - 最迟在发布股东会通知时向深交所报送材料[13]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4] 独立董事任期与履职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满六年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提名为候选人[1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三十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5] - 任职后不符合条件应立即辞职,否则董事会解除职务[15] - 因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5][16]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9] - 关联交易等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21]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任召集人[21] - 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21]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2]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3]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4] - 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原则上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资料[26] 费用与制度 - 聘请中介等行使职权必需费用由公司承担[27]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7]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27] - 本制度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29] - 本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29]
中能电气(30006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