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事项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9] - 重大交易事项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重大交易事项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重大交易事项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9] - 重大交易事项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重大交易事项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9]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需报告[14] -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4] 其他事项报告标准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7]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总资产30%需报告[1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等发生较大变化需报告[2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21] 减持报告要求 - 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书面报告[26] 报告流程 - 报告责任人应在重大事项最先触及规定时点时及时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告[29] - 报告责任人应在重大信息触及规定时点时立即预报告,并在1日内补充递交书面文件[29] - 董事会办公室收到重大信息后应立刻向董事会秘书汇报[29] 信息披露 - 涉及信息披露事项,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或编制临时公告后披露[30] - 重大事项披露公告需履行会签审核程序并经董事长签发后提交审核披露[30]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特定事件发生时应书面告知董事会秘书并配合披露[24] 重要事项逾期报告 - 重要事项逾期交付或过户超约定期限三个月未完成,应报告原因、进展和预计完成时间,此后每三十日报告一次进展[1] 报告负责 -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相关人员应向董事会办公室报送资料[32] 保密要求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责任人应控制知情者范围,未公开前保密[32] - 公司网站等资料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应提交董事会秘书审核[33] - 其他媒体披露信息不得早于指定媒体,不得用其他形式代替公告[33] 责任追究 - 瞒报等致重大事项未上报或报告失实,追究相关人员责任[33] 制度说明 - 本制度“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第一时间”指获悉信息当天[35]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5]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6]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修改亦同[37]
盛剑科技(603324) - 盛剑科技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