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剑科技(603324) - 盛剑科技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
盛剑科技盛剑科技(SH:603324)2025-12-05 19:32

公司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30,987,004股人民币普通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4,767.9580万元[10] - 公司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股份公司时股本为3,158万元,发起人3人[20]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4,767.9580万股,全为普通股[21] 股东情况 - 发起人张伟明持股2,940万股,持股比例93.0969%[20] - 发起人汪哲持股60万股,持股比例1.8999%[20] - 发起人上海昆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58万股,持股比例5.0032%[20] - 股东按持股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同类别股份股东权利义务相同[3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诉讼[35][36] 股份转让与限制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8] - 董事等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2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7]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2]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84]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名[10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16]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9] 交易决策 -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需董事会决策[110] - 交易标的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需董事会决策[11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5]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160] 公司合并、分立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80] - 公司分立前债务由分立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182] - 公司解散清算时,董事应在15日内组成清算组[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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