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剑科技(603324) - 盛剑科技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组成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5]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 人数少于三人时,董事会60日内选新委员[7] 独立董事任职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8] 财务披露与审计 - 披露财报等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决定[11] 报告与检查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评估及监督报告[14]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17] - 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17] - 内部审计机构年度结束后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7]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并报审计委员会[20] 会议相关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27]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7] - 作出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29] - 委员每次最多接受一名其他委员委托[30] 资料与披露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期不少于十年[33] - 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内控评价及审计报告[20] - 在交易所网站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1] - 原则上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资料,全体委员同意可豁免[27] 规则生效 - 议事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