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剑科技(603324) - 盛剑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盛剑科技盛剑科技(SH:603324)2025-12-05 19:32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3]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4]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13][15] - 半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满足特定情形需审计[17][20]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全体成员过半通过[18] - 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应及时公告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最后期限[14] - 定期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真实性视为未通过[19] - 定期报告编制由高管提请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审核,董秘组织披露[29] 重大事件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需披露[23]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其他董高无法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披露[24] - 发生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包括大额赔偿等多种情形[22][23]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等应立即披露[25] - 重大事件报告由董高报告董事长,董事长督促董秘披露[29] 信息披露管理 - 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3] - 公司信息应在指定网站和媒体发布,非交易时段发布信息需下一交易时段前公告[31] - 证券法规部是信息披露日常管理部门,制度由其制定修改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33] - 董事长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33]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3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3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38] 档案管理 - 信息披露文件、资料档案管理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证券法规部承办[4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职责相关文件资料由证券法规部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0] 内幕信息与责任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为内幕信息知情人[4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接触未公开信息的人员负有保密义务[44] - 因工作失职致信息披露失误给公司带来损失的责任人将受处分,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权利[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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