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股份(600694) -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12月修订)
控股股东资金使用 - 公司不得将资金提供给控股股东等关联方使用[4] - 控股股东等不得占用公司资金,年末需专项审计[5] 控股股东义务 - 对公司和中小股东负有诚信义务,不得侵占公司资金资产[6] - 保证公司财务、机构和资产独立完整[7] 资产侵占处理 - 发生侵占资产时,公司应申请司法冻结控股股东股份[8] 公司决策 - 重大决策由股东会和董事会依法作出,控股股东不得干预[10] 人员兼任 - 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公司董事需保证有足够精力[11] 业务竞争 - 控股股东及其控制企业不应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近业务[12] 股份交易 - 控股股东买卖公司股份应遵守规定,不得内幕交易[13] 控制权转让 - 转让前需调查拟受让人,存在违规需归还资金等[14] 承诺履行 - 控股股东承诺须具体明确,有风险需提供担保[15] 信息披露 - 所持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及时通知公司并披露[17] - 应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披露,上市前报备并及时更新[18] 规范生效 - 本规范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