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股份(600694) -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大商股份大商股份(SH:600694)2025-12-05 19:47

信息披露标准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12] - 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报告[13] - 重大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13] 信息披露职责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6]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具体事宜[7] - 公司董事等人员负有向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的义务[6] 重大信息范围 - 重大信息包括临时报告、定期报告等涉及的各项信息[11] - 公司发生的重大交易事项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等[12] 重大风险与变更 - 重大亏损或损失单次达一百万元以上属重大风险事项[14] - 重大债务等金额达一百万元以上属重大风险事项[14] - 可能承担的重大违约责任或大额赔偿责任金额在一百万元以上属重大风险事项[1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属重大变更事项[1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属重大变更事项[15] 信息报告流程 - 公司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等应及时通报重大事项及进展[18] - 董事会秘书收到重大信息后应向董事长汇报[19] - 董事会秘书需分析判断上报信息并依规披露[20] 责任人相关 - 公司各部门等负责人为重大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列入考核[22] - 不履行信息报告义务致使公司受损将追究责任[22] 制度适用范围 -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