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农芯创(30047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香农芯创香农芯创(SZ:300475)2025-12-05 19:47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 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以上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