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每年一次[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召集与主持 - 单独或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主持,会前持股不低于10%[9]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并持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提案,该类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1]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通知各股东[1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4] 会议变更与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否则需在原定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4]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8] 决议通过条件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2]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2]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3] 关联交易决议 - 普通关联交易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关联交易需2/3以上通过[24] 董事选举 - 选举或更换两名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26] - 股东全部表决权为所持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之积[27] 表决方式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会对所有提案应逐项表决,发行优先股审议需就相关事项逐项表决[27] 计票监票 - 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41]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等内容[44] - 提案未获通过或本次股东会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需在决议公告中作特别提示[30] 会议记录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与公司经营期限相同[30]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9] 回购决议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0] 决议撤销 - 股东有权自决议做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或章程,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但轻微瑕疵且未产生实质影响的除外[31] 公告与规则解释 - 公告或通知指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刊登信息披露内容,篇幅长可作摘要性披露,全文应同时在指定网站公布[34] - 本议事规则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5]
香农芯创(300475) - 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