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盛虹(000301) -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东方盛虹东方盛虹(SZ:000301)2025-12-05 20:02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2025 年 12 月 5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 法和程序,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都具有约 束力。 第二章 会议的召集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三)过半数独立董事联名提议时; (四)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提议人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要求召集人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方式为: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通知时限为:定期会议在 会议召开十日前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临时会议在会议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