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盛虹(00030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稿)
东方盛虹东方盛虹(SZ:000301)2025-12-05 20:02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稿)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稿) (2025年12月5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 人士。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