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盛虹(00030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东方盛虹东方盛虹(SZ:000301)2025-12-05 20:02

(2025年12月5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确保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 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的下设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公司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其他由董事会聘任并确 认的履行重要经营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4 人,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及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及以上 全体董事的提名,经过半数董事同意,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