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盛虹(000301) - 累积投票制度(修订稿)
东方盛虹东方盛虹(SZ:000301)2025-12-05 20:02

累积投票制度(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 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程序,切实保障股东选举公司董事的权利,维护股东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 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每个提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之积,选举中实行一权一票。 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 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制度的 相关规定。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选举或变更董事的议案。以下情形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一)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 (二)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