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盛虹(00030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年12月5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 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 响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 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 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分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 (二)过错与责任相适应; (三)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