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盛虹(000301) - 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东方盛虹东方盛虹(SZ:000301)2025-12-05 20:02

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执行,公司有关部门和人 员应当按照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存续期间,履行有关信息的内 部报告程序和对外披露的工作。 第五条 在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存续期间,本制度对公司股东、全体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原则 第六条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一)真实:公司披露的信息应与事实相符,内容不得有虚假; (二)准确:公司所披露的信息应便于信息使用人正确理解,不得含有任何宣传、广 告、恭维或者夸大等性质的词句,不得有误导性陈述; (2025年12月5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 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 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非公开定向发行 规则》《银行间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