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盛虹(000301) - 信息披露暂缓和豁免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暂缓和豁免管理制度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和豁免管理制度 (2025年12月5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 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 核程序后实施。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并采取有效 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不得随意扩大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不得滥用暂缓、 豁免程序,规避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 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公司 ...